創業是需要時間、需要付出的。
當你要加入一個事業前,「評估」是非常重要的,別忘了,選擇大於努力。
一定要花一點時間瞭解清楚你所參與的事業
瞭解確定之後,就要全心投入,千萬不要三心二意,見異思遷。
目前日期文章:201608 (10)
- Aug 28 Sun 2016 23:46
創業是需要時間、需要付出的!
- Aug 24 Wed 2016 12:00
窮人、富人公式
- Aug 23 Tue 2016 23:57
【小P團購 】【風淩網路科技公司】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罰100萬元
【小P團購】【風淩網路科技公司】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罰100萬元
小P團購以前就有問題了,如最底下的公平會警示,近日又有大問題,董事長銀行帳戶被凍結,獎金無法發,暫停入會申請...
傳銷老鼠會吸金:(小P團購)風淩網路科技公司董事長張峻豪設立殯葬業,生前契約,(小P團購)風淩網路科技公司等……幾家吸金公司用老鼠會詐騙違法吸金超過20多億元不法所得,在桃園要出境時,緊急將他逮捕到案,並法院聲請裁定收押!!!
中時電子報 台灣生命集團吸金24億 董座財務長收押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817004544-260402
(詐欺集團.善包裝.沒產品.沒行銷.高報酬.拉人頭.....血汗錢.賺得辛苦.不要輕易相信這種投資.即使是各位的至親好友!)
首頁>新聞稿>風淩網路科技公司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罰100萬元。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4548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5年3月23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3)日第1272次委員會議通過,風淩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風淩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就變更營業所及傳銷制度,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90萬元,以及與傳銷商之書面契約未充分揭露法定應記載事項,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4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總計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風淩公司臺北營業所於104年9月開始營業,對外招募並受理傳銷商之參加契約;新加入傳銷商購買課程商品(即加入費用)附贈小P團購網優惠折扣點數,可至小P團購網折扣專區消費,每筆可使用10%消費折抵,而前開優惠折扣點數並非原獎金制度之消費分紅;又查風淩公司 104年3月至10月獎金發放率與原報備獎金合計數最高比例不符;且風淩公司推出日本東京獎勵旅遊競賽專案活動,設定4個月期間達一定業績即可額外獲得新臺幣30,000元旅遊獎勵之短期促銷活動等事項皆未於實施前報備。因此,風淩公司變更營業所及傳銷制度,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又表示,風淩公司臺北說明會現場使用事業手冊所載獎金制度未載有向該會報備之消費分紅獎金制度,與報備之事業手冊內容不符,事後方發函通知各營業所收回舊版事業手冊,及要求新加入之傳銷商至各營業所領取新版事業手冊,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4條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 Aug 18 Thu 2016 23:50
天無絕人之路!
跟各位分享一則故事:
在印度的米爾納德邦,有一個單身漢叫做斯瓦米,他沒受過什麼教育,只能以做苦力為生。
後來,經濟不景氣,他的工作機會愈來愈少,最後窮極潦倒、 三餐不繼,生活面臨危機,只好四處乞食謀生。
- Aug 15 Mon 2016 22:14
不想窮下去?就每天提醒自己這 11 點!
【1. 別看電視和玩網路遊戲】
記住,平均每天看電視超過三小時以上的,一定都是那些月收入不超過 25K 的,如果你想要月收入超過 25K,請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電視上。
同樣的道理,那些平均每天玩網絡遊戲或聊天超過三個小時以上的,也都是那些月收入不超過 25K 的。
【2. 成為金字塔頂端的那群人】
- Aug 08 Mon 2016 19:36
全球超夯的Pokemon GO懶人包來啦~
- Aug 06 Sat 2016 08:33
號外~POKEMON GO神奇寶貝GO台灣區開放下載囉!!
- Aug 04 Thu 2016 19:58
水相。 盛夏 愛的饗宴大餐
- Aug 02 Tue 2016 21:56
7/31東豐綠廊鐵馬之旅~
2016/7/31天氣晴朗,是個適合出外郊遊的好日子~
沒錯,今天是VMAlife GTeam C2辦公室第一次舉辦戶外活動的網聚
因為大家平常都是在網路上工作,雖然也有常辦網聚,但都是在室內的
所以這次就來到了 台中東豐鐵馬道 騎腳踏車囉~